法律问题
宇特光电: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份代持,需确认代持形成原因、还原合规性、解除有效性及是否仍存在其他代持或权属争议。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20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上曾存在股份代持,截至2022年5月历史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代持涉及原实际控制人黄金安及其朋友或前员工、部分小股东、现实际控制人谢小波及主要股东马雪芳相关人员、柯芳及其亲属等四类情形;其中部分代持系简化工商办理,部分为亲属之间委托持股。申报前12个月新增自然人股东凌超、苏卫平、伍汪东通过大宗交易受让股份,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持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