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烁丰:发行人2024年6月减资存在未按《公司法》规定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的程序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和烁丰
审核编号
87492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1-13页;第1-1-195页至第1-1-196页;第1-1-24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2024年6月减资未按照《公司法》规定于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招股说明书披露,2024年度公司股本总数减少2,449.47万元,主要系公司减资回购股东所持公司股份;2024年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项16,804.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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