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映日科技: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及应收应付款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资金占用、资产转移及对外担保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等关联交易。关联销售对象包括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销售合计金额分别为3,148.34万元、3,184.81万元、5,010.5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03%、4.93%、6.48%;2025年度向长信科技采购测试服务37.00万元;报告期存在张兵、映鑫管理为发行人提供关联担保且均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长期持续运营无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对报告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转移,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员工持股平台映鑫管理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企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