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丰智能: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高,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公司治理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丰智能
审核编号
87478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第1-1-36页至第1-1-37页、第5-1-16页至第5-1-17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振华直接持有公司48.20%的股份,蒋东丽直接持有公司3.52%的股份,蒋东丽和王然通过持有瑞德投资61.3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6.22%的股份,王振华、蒋东丽和王然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7.94%的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能够通过所控制的表决权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如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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