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丰智能:发行人租赁物业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方未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转租文件、出租方未提供租赁物业权属证明等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苏州海纳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宣公路588号元和塘科技文化研发社区1号楼7楼708室的376.00平方米办公物业,租赁期限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7年12月14日;租赁王新江位于景云社区19号楼1403的75.00平方米住宿物业,租赁期限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7年4月16日。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所有租赁房产合同均已合法生效,相关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部分租赁物业存在尚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方未提供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文件、出租方未提供租赁物业权属证明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