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传美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海关行政处罚、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及历史资金占用事项,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7-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曾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斗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因申报事项不符合规定被罚款8,000元,罚款已缴纳并完成整改;文件披露该事项未导致发行人被列为海关失信企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招股说明书还披露,广东证监局于2024年6月20日对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涉及合同管理不规范、财务内控缺陷、客户分类不准确等事项,发行人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招股说明书另披露,报告期外实际控制人 LIM KHENG TEE 曾因临时资金周转向子公司凯乐镁借款9.3万元,相关款项已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