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丰智能:发行人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存在两起尚未了结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停止制造销售、销毁库存及模具、赔偿等诉讼请求及一审判决。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5月20日,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公司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涉诉金额分别为530万元和220万元。第一案案号为(2024)鲁01知民初747号,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认为泰丰智能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TFC15VL0280等柱塞泵产品落入其专利ZL200780039709.0保护范围,请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所使用的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费用30万元。第二案案号为(2024)鲁01知民初751号,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认为相关产品落入其专利ZL200880015459.1保护范围,请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万元。2026年5月,济南中院就747号案判决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所使用的模具,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于2026年6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年2月,济南中院就751号案判决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于2026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报告期内案涉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3%、0.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