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帝盛科技: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境外参股公司投资及境外销售涉及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登记、海关、税务及境外监管处罚合规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存在一家境外子公司香港帝盛和一家境外参股公司欧洲帝盛。欧洲帝盛由公司持股50%,出资额1.8万欧元,入股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香港帝盛由公司持股100%,出资额1万港币,入股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3.14%、55.76%和54.25%,主要地域为欧美、韩日、中东、东南亚等。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已就投资香港帝盛事宜依法办理境外投资相关核准或备案手续及外汇登记手续;杭州帝盛投资欧洲帝盛时,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办理发改部门备案手续。招股说明书附件承诺披露,如杭州帝盛因未就投资欧洲帝盛有关事宜向发改部门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承诺人将对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保证帝盛科技及杭州帝盛不会因此遭受任何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