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特磁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真实性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未了权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特磁材
审核编号
8745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34页至第35页;法律意见书:第1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1999年2月诸磁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何铁成认购的5万元股本金中有2.5万元系替宣东代持。披露称宣东于1997年12月入股职工出资时因劳动关系转移手续尚在办理,以何铁成名义认购2.5万元股本金,实际出资义务及股东权益由宣东承担及享有。2001年11月9日,宣东签署《股金退还凭证》,确认收到诸磁厂退还的2.5万元股本金及股息。2001年至2003年期间,何铁成将代宣东持有的2.5万元股本金转让给王兴;何铁成与宣东均未与实际受让方王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披露称各方均确认该等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未了权益。2003年6月18日诸磁厂股东大会确认相关转让真实、合法、有效,2003年6月19日诸暨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证明,2003年6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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