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特磁材:发行人前身涉及全民、集体联营、股份合作制改制以及华能公司退出联营股权转让,需关注是否履行国资、集体资产管理程序及是否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特磁材
审核编号
8745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40页至第55页;法律意见书:第1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诸暨县城关镇磁钢厂于1971年设立,1982年办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登记时披露经济性质为全民、集体联营。1997年12月,诸磁厂按诸暨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改制方案涉及以评估确认的资产、土地出让金优惠等方式冲抵负资产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1998年12月23日,诸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资产评估项目审查确认。2023年3月13日,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就历史沿革有关事项作出确认请示,确认诸磁厂设立、投资联营华能诸磁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继续改制为安特有限及股份公司等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及地方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情形;2023年5月18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同意该确认意见。就华能公司退出联营,华能公司与诸磁厂于2003年9月2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诸磁厂出资280万元收购华能公司在华能诸磁厂中的全部股份,2003年12月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2005年6月华能诸磁厂办理工商注销登记。2023年6月16日,华能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该等转让已签署协议、收取对价、依法评估并履行国资管理程序,作价公允,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争议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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