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特磁材:安特有限2020年派生分立及减资涉及资产、债权债务分割和债权人保护,需关注程序合法性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法律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0年9月30日,安特有限股东会决议以2020年9月30日为分立基准日派生分立为两家公司:存续公司继续保留浙江安特磁材有限公司名称,派生新设诸暨安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披露的分立方案包括资产分割、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债权债务处理等安排。安特有限于2020年10月1日、10月13日、11月18日先后在《浙江工人日报》刊登分立公告;2020年11月26日出具《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同意由分立后的安特有限对分立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同时诸暨安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30日完成公司分立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