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特磁材: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担保、其他关联交易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需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资金占用。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浙江安特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特磁材
审核编号
87459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47页至第155页、第85页至第87页;法律意见书:第17页至第1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公司向鞍钢铁粉公司采购铁红,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金额分别为3,302.71万元、2,446.61万元和2,971.27万元,占铁红采购额比例分别为22.04%、13.18%和15.14%;同时存在向鞍钢铁粉公司销售废旧包装袋等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向鞍钢众元支付劳务费、向鞍钢铁粉公司支付劳务费及代付社保公积金、向鞍钢现代城市服务等采购职工福利、办公用品、业务招待、培训、运输等。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担保债权均已履行完毕;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等制度,并于2026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8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确认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不存在资产被转移,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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