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龙洁能: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直接及间接股权代持,首次挂牌期间曾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事项,并涉及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申报前新增股东持股清晰性等股权清晰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24 · 终止

公司名称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凯龙洁能
审核编号
8742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2页;第5-1-22页、第5-1-26页至第5-1-29页、第5-1-6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张心凤名下合计260.00万股存在代持;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李美良名下30.00万股存在代持;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成都蓉与疆自然人合伙人雍小均、刘波间接持有的合计113.00万股存在代持。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截至2025年11月20日,曾强直接持股25.32%,并通过其控制的尤龙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4.93%表决权,律师认定曾强为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合法。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在首次挂牌期间曾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第二次挂牌期间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于2025年11月24日出具监管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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