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斯坦德:发行人披露其排污许可适用登记管理并取得排污登记回执,同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下属企业可能存在未依法履行环评或环保验收手续的法律责任出具补偿承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2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公司属于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无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完成排污登记表填报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排放标准、处理要求,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招股说明书另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因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或环境保护验收手续而被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将代为支付罚款并承担公司下属企业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