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犇星新材:洪湖一泰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发行人及子公司大闰化学等,诉请停止使用商业秘密、销毁载体及生产设备并赔偿1.60亿元。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6-07-2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犇星新材
审核编号
8747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8页至第1-1-29页;第1-1-282页;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5年3月25日,洪湖一泰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发行人及子公司大闰化学、湖北省缘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自然人涉嫌二乙酯商业秘密侵权,案号为(2025)鄂01知民初173号。诉讼请求包括停止披露、使用及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商业秘密并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及生产设备,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60亿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事实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均已完成,尚待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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