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股份: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取得产权证书,且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29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房产中,除序号4、6、8、9、10外,其他房产均已取得出租方产权证书;序号4系拆迁安置房,序号6、9、10系宅基地房屋且已由当地村委出具出租人拥有权属的说明,序号8系宅基地房屋。上述瑕疵租赁房产不是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未取得产权证书未影响实际使用;用途为办公或仓储,占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总面积比例为1.49%。上述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