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铂科电子:租赁物业租赁协议未登记及部分出租人未提供有效业权证明

港股招股书 · 租赁物业及租赁备案 · 2026-07-13

公司名称
杭州铂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铂科电子
英文名称
Hangzhou BOCO Electronics Co., Ltd.
页码
风险因素第49页、业务第160页
来源
AP申请版本

公开摘要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的16处租赁物业均未取得适当的租赁登记;若干用作员工宿舍及办公室的租赁物业的出租人未提供有效业权证明。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未办理租赁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及租赁物业的合法使用,公司因未登记可能面临的最高罚款为人民币160,000元,预计不会对集团业务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核心结论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的16处租赁物业均未取得适当的租赁登记;若干用作员工宿舍及办公室的租赁物业的出租人未提供有效业权证明。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未办理租赁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及租赁物业的合法使用,公司因未登记可能面临的最高罚款为人民币160,000元,预计不会对集团业务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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