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用友网络:薪福社相关个人所得税补充缴纳事项
港股招股书 · 税务、发票及财政补贴 · 2026-07-15
公开摘要
薪福社公司曾应客户要求就业务合作伙伴收取的合作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务机关要求其代表48名业务合作伙伴缴纳合计人民币9.1百万元税款;公司已调整业务模式,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事项不构成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核心结论
薪福社公司曾应客户要求就业务合作伙伴收取的合作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务机关要求其代表48名业务合作伙伴缴纳合计人民币9.1百万元税款;公司已调整业务模式,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事项不构成违反中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