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裕能新能:历史第三方付款安排
港股招股书 · 第三方付款、个人账户及现金结算 · 2026-08-17
公开摘要
业绩记录期内,若干客户曾通过第三方付款人向公司结算,相关金额占各期收入均少于0.01%。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收款不违反中国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不当得利并须返还以及引致洗钱责任的风险均较低。
核心结论
业绩记录期内,若干客户曾通过第三方付款人向公司结算,相关金额占各期收入均少于0.01%。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收款不违反中国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不当得利并须返还以及引致洗钱责任的风险均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