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圳新宙邦:客户集团内其他主体代付货款安排
港股招股书 · 第三方付款、个人账户及现金结算 · 2026-08-28
公开摘要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曾接受客户指定的集团内其他主体代付货款;相关安排已终止并纳入内部控制。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安排未违反中国适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被要求返还资金的风险较低。
核心结论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曾接受客户指定的集团内其他主体代付货款;相关安排已终止并纳入内部控制。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安排未违反中国适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被要求返还资金的风险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