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美药业:峡江和美可转债原到期日未偿还及其后延期安排
港股招股书 · 资金拆借、贷款、担保及相关 · 2026-10-30
公开摘要
峡江和美未在2025年3月12日原到期日偿还可转债,亦未在原期限届满前签妥延期协议;认购人同意在指定期间不视为违约且不行使转换权,其后双方补签延期协议,并于2026年3月12日偿还本金及利息。
核心结论
峡江和美未在2025年3月12日原到期日偿还可转债,亦未在原期限届满前签妥延期协议;认购人同意在指定期间不视为违约且不行使转换权,其后双方补签延期协议,并于2026年3月12日偿还本金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