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问询问题新扬股份:关于业务招待费、虚列费用及商业贿赂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4-06-30 · 终止公司名称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新扬股份审核编号1807审核阶段问询与回复页码第8-1-308页至第8-1-313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大幅增长原因及合理性,发票开票方与收款方是否一致,开票内容与其业务范围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虚列费用、商业贿赂情形;并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费用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或费用垫付、商业贿赂违法违规等。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