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问询问题瀚川智能: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回购承诺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信息披露、保密及豁免披露 · 2019-07-04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瀚川智能审核编号84审核阶段问询与回复页码第8-1-309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交易所指出发行人控股股东原承诺仅约定在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依法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要求控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重新出具相关承诺,并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承诺是否符合规定发表意见。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