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鑫华科技:问题5: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1)与中能硅业、集成电路基金共同出资建设徐州产线安排及中能硅业供应电力、三氯氢硅、公用介质、氢气、劳务是否违反合资协议;(2)向中能硅业购买电力的必要性及合法合规性、电力资质、是否违约或有行政处罚风险;(3)电费价格与国网电价、中能硅业用电成本匹配性,是否依赖供电及替代措施;(4)三氯氢硅采购、销售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需求匹配;(5)购买中能硅业不动产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6)购买110kV变电站及配套资产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款项支付、审批进度、行业惯例、土地和建筑物收购计划;(7)向金山桥采购蒸汽和支付供热咨询服务费的核算、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合法合规性;(8)朱共山一致行动人及重大影响关联方、TCL中环收购中环领先徐州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利益安排、与TCL科技关联交易;(9)其他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披露充分性;(10)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11)关联交易是否影响经营独立性、未来持续性、是否依赖关联交易、风险揭示及是否存在调节收入利润、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