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新通药物:甲磺酸普雷福韦片独家代理销售模式合规性及反商业贿赂内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并说明:(1)选择药品独家代理模式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我国各省市对“两票制”下独家代理模式的相关规定及执行情况,发行人销售模式合规性;(2)凯基信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及人员情况,发行人委托凯基信诚作为独家代理商的背景和原因;(3)凯基信诚代理产品管线与甲磺酸普雷福韦片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发行人对凯基信诚是否存在排他性约束及防范利益冲突措施;(4)协议主要条款、变更原因及影响;(5)至(9)合作性质、货物流转、收入确认、代理权益金、保证金、下游客户及库存等事项;(10)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凯基信诚及其关联方、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行贿等不当竞争行为,发行人对防范商业贿赂建立的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问题(10)并发表明确意见;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经销及收入事项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