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集益威: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中股东特殊权利及对赌/回购等安排是否已按监管要求终止,是否对发行人或投资者权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股东之间签署的B轮、C轮、C+轮、C++轮、D轮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曾约定优先收购安排、投资退出、回购义务或责任、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相关特殊权利、保护性事项、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信息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平等待遇等特殊权利。发行人及全体股东于2026年5月14日签署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发行人作为义务人的投资退出、回购权自发行人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时所提交三年或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出具日前一日起彻底终止、自始无效、不可恢复;发行人作为义务人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相关特殊权利自上交所受理日前一日终止;其他以发行人及管理股东作为义务人的特殊权利在上交所受理日前一日自动终止,并在发行上市申请暂停、放弃、撤回、不予受理、退回、否决、撤销、终止审查、不予批准或不予注册,发行批文有效期内未完成上市,或未能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等情形发生后自动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