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艺妙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曾存在质押安排,部分质押权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后已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何霆、鲁薪安、齐菲菲、艺妙有限分别与京津冀基金、太平医疗健康基金、前孵化基金、海南跃翔、海南博速、海南陆饼、天津沐清、北京四季青、阳光诺和、国投创业大湾区基金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何霆、鲁薪安、齐菲菲为履行其基于相关业绩承诺及股权补偿等合同义务及对担保债务清偿的担保义务,将所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出质。其中,出质给京津冀基金、太平医疗健康基金、前孵化基金、北京四季青、阳光诺和、国投创业大湾区基金的股权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海南跃翔、海南博速、海南陆饼、天津沐清依据《股权质押协议》享有的质押权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