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艺妙生物: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1项税务行政处罚,法律意见书认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除已披露的税务处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税收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1项行政处罚,具体为《律师工作报告》第十六章第四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纳税情况和税务处罚”之“5. 厦门再妙”所述事项。招股说明书正文中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在已审阅范围内进一步披露厦门再妙税务处罚的具体违法事实、处罚金额或处罚决定文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