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隐冠:报告期初公司治理制度不齐备及后续规范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9-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发行人公司治理的部分制度并未齐备,如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逐步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