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隐冠: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晓峰直接持有发行人21.9658%股份,并通过上海松冠、上海遨冠、上海斐冠合计间接控制发行人23.7748%股份;吴立伟直接持有发行人5.1987%股份,并通过上海拾冠间接控制发行人5.6465%股份。杨晓峰和吴立伟合计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为56.5858%。二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持有公司股份/股权之日起形成共同控制,历史期间在经营决策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后续在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中先行协商一致并保持相同意思表示,无法一致时以杨晓峰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发行上市之日起满四十八个月并可自动顺延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