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隐冠:申报时非自然人股东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无需备案主体认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9-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非自然人股东中,上海松冠、上海拾冠、上海遨冠、上海斐冠为主要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职工、外部顾问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持股平台,上海科投、季华璀璨、清石资管和励石投资系各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未采用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除前述股东外,发行人其他非自然人股东均系私募投资基金,并披露其私募基金备案及管理人登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