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碧云天: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需核查持股平台设立、人员构成、授予价格、锁定及退出安排、私募基金备案属性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2023年7月18日,碧云天有限股东会决议增资,碧筠合伙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3.4341万元,增资价格15元/1元注册资本。碧筠合伙为发行人申报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发行人2.3869%股份,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孙群群,合伙人包括孙群群、翟琦巍及多名发行人或子公司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对离职及特殊情形下财产份额转让、转让价款、锁定期作出约定,锁定期为授予日起满五年。碧筠合伙承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