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减持江丰电子股份触及5%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被宁波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2025年4月27日,宁波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姚力军、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号)。原因是姚力军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在减持江丰电子股份时触及5%的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宁波证监局对姚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江阁、宁波宏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