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历次融资中的股东特殊权利、对赌安排及终止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自2019年1月第一次增资(A轮融资)开始,发行人历次股权融资中均存在股东特殊权利安排,公司及创始股东等与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合同等文件中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回购权、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条款。D轮及D+轮相关股东合同中亦约定业绩承诺和补偿、回购等安排;其中中移股权基金与补偿方、熊飞于2025年6月25日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因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承诺方应支付中移股权基金现金补偿款75,670,803.71元,相关款项应于2029年6月25日前支付完毕。2022年11月5日,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全部约定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起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并无恢复条款。2026年6月15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共同签署《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发行人及子公司退出部分特殊权利条款且自始无效、不可恢复;除个别现金补偿条款外,D+轮股东合同中的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优先认购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条款、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自公司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受理之日起终止,如上市未成功则恢复效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因对赌协议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未披露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