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物奇微: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为增强骨干员工归属感、实现骨干人员与公司未来利益一致性,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物奇壹至物奇陆及物奇捌七家直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人41,461,555股,占总股本15.83%。物奇壹至物奇陆对应原员工持股平台华奇恒拆分平移,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无偿获得相应股份,无需支付对价,2023年6月完成显名化后部分离职员工原持有合伙份额已重新授予在职员工。物奇捌由创始股东熊飞以16.93元/股向其转让2.68%公司股份,用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激励;物奇捌合伙人出资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披露的借贷资金主要来自实际控制人郑建生及发行人股东孙凤龙,除披露资金拆借外,不存在发行人或其他第三方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也不存在股份代持。员工持股计划约定全面锁定期、解除限售期、退出及回收安排,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下公司或普通合伙人有权以0元回收相关份额并追偿。发行人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