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创新: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存在骨干员工股权代持,涉及历史股权权属清晰性、代持形成和解除的合法有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创有限有限公司阶段存在股权代持。2004年,中科开物将所持中创有限14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卢放,该等股权实为代李新华等12名骨干员工持股,形成原因系中创有限刚脱离研究所事业单位体制,缺乏对骨干员工的有效激励,为发挥骨干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而实施骨干员工持股方案。2008年,委托人夏红兵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实际持有的14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李新华、杜原鹏、李红旻、田建新、王子成、孟钢、孙义奇,并仍由卢放继续代持。2009年3月,卢放将其持有的中创有限14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李新华等15名骨干员工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代持关系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