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沃天科技:发行人存在四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安排,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比例较高,需关注控制权认定、控制权稳定及不当控制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赵建立、高峰、伍华林、王旭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4.25%、24.25%、20.20%、12.12%股份,合计直接持有80.82%股份,并通过沃感科技间接持有公司2.03%股份;沃感科技担任南京沃微及南京立沃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南京沃微及南京立沃所持公司3.12%及2.47%股份表决权。四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股东会就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监事选举、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章程修改、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表决时保持一致行动。四人通过直接持有、间接持有及控制方式合计支配公司88.43%股份表决权。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如实际控制人利用地位和影响力对经营决策、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