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导光电:发行人历史股权变动曾存在资产评估、备案或进场交易程序、外汇登记、减资公告期限、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中导有限的部分股权变动存在未履行资产评估、备案及/或进场交易程序的瑕疵,部分股权变动存在未及时在外管局办理登记/变更手续的瑕疵,2007年6月减资公告时间不足45日。发行人设立后的部分股权变动存在未及时履行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手续,以及部分股权变动未及时在外管局/银行办理登记/变更手续的瑕疵。招股说明书另披露,2016年4月,肇庆市国资委确认中导光电产权清晰,历次国有股权转让符合国有股权转让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