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好达电子: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持股平台运行、退出回购安排、锁定承诺及是否涉及私募基金备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通过共进同达、共进同达二号、共进同达三号三个有限合伙企业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共进同达于2016年9月通过向好达有限增资成为发行人股东,共进同达二号于2023年9月通过受让好达投资持有的共进同达份额成为间接股东,共进同达三号于2026年4月通过受让好达投资持有的共进同达份额成为间接股东。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服务期内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时以原购买价回购权益并退还分红;服务期满后,在退休、岗位调整、正常离职且获得公司书面批准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要求回购所持权益。相关持股平台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