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好达电子: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且法律意见书提及部分租赁房屋存在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情形,需关注租赁瑕疵对持续经营和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房产均已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其中序号1、2、3项为办公场所,序号3未办理租赁备案;序号4、5、6、7、8项为员工宿舍,未办理租赁备案。招股说明书援引《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说明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存在出租方未提供相关权属证书、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