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和药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低、股权结构较分散,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曾存在质押安排,涉及控制权稳定和股份权属清晰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丁健直接持有发行人16.8129%股份,并通过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合赢间接控制发行人5.4916%股份,丁健直接及间接合计拥有发行人表决权22.3045%。丁健自2018年7月以来一直为第一大股东,发行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除丁健外,持股比例最高的上海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20%,并认可丁健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发行人本届董事会9席中一半以上董事由丁健提名或推荐。法律意见书另披露,上海南江、西藏南江所持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质押股份分别为40,573,267股、42,290,148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分别为5.06%、5.27%,对应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授信项下合计2.4亿元借款,尚未届还款期限;除该等情形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未设置质押,也不存在被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