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迈科康:深创投基金两次以可转债债权本金认购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或股份,法律意见书披露相关债转股未履行评估程序,需关注出资真实性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2024年12月,发行人与深创投基金及其子公司签署可转债协议,深创投基金向发行人提供2亿元可转债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2025年9月,公司股东会同意由深创投基金以2亿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70.7710万元。2025年10月,深创投基金再次向公司提供3,800万元可转债;2025年12月,公司股东会同意由深创投基金以3,800万元认购27.1371万股股份。法律意见书披露,深创投基金于2025年10月以2亿元债权本金认购发行人170.77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于2025年12月以3,800万元债权本金认购发行人27.137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