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必驰:发行人历史上曾与股东约定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反摊薄、估值调整、合格上市、回购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股东权利,申报前已终止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全体股东于2020年8月20日签署《股东协议》,约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进一步增资和反摊薄保护、估值调整条款、合格上市条款、回购权、最优惠待遇、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2021年3月4日,思必驰有限与时任全体股东签署《终止协议》,确认股东优先权利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涉及股东优先权利的协议及条款彻底终止且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截至终止协议生效日,前述权利未触发或实际执行,未因触发导致股权变动、价款支付、纠纷或潜在纠纷;2021年3月以后的融资未与投资人约定对赌条款及其他特殊股东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