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必驰: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需关注整体变更程序、债权人保护、工商及税务登记、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法律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3月5日,思必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将思必驰有限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按比例折合为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1年3月5日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折股方案;2021年3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招股说明书另披露,公司报告期尚未盈利且截至2025年12月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920.52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