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株洲科能:发行人镓系列产品、铋制品、碲等外销业务受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及出口许可制度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3年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镓、锗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发行人的工业镓、高纯镓及氧化镓出口受到出口管制,需取得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后方可出口销售。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公司镓系列产品出口管制事项依照新规定执行。2025年2月4日,钨、碲、铋、铟、钼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决定实施,公司铋制品、碲自该日起受到出口管制,外销铋制品、碲需取得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后方可出口销售,公司铟系列产品及氧化铋不属于该出口管制物项。报告期内,镓系列产品外销收入分别为2,704.32万元、8,395.82万元和18,957.2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45%、10.79%和18.87%;铋制品境外收入分别为3,539.51万元、2,876.17万元和2,059.32万元,占比分别为5.83%、3.70%和2.05%。出口管制政策实施后,公司镓系列产品外销业务周期相对延长,收入实现相应延后;内销部分下游客户如存在出口销售,也可能因取得出口许可需要时间而使公司部分镓系列产品内销订单延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