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宇航:发行人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特定股东之间曾存在的优先权、反稀释、共同出售、清算优先、回购等特殊股东权利是否已按发行上市监管要求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全体股东、2025年9月增资股东、广州产投、国家产投(SS)等曾签署包含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信息权、最优惠条件、董事或观察员提名权等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2026年1月,发行人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自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受理日前一日起,终止以发行人为义务人的全部股东优先/特殊权利利益安排,相关条款自始无效且不附带恢复条件。实际控制人杨毅强对国家产投(SS)的股权回购义务自受理日前一日起终止,上市未成功时恢复;国家产投(SS)与创始股东的共同出售权仅在发行人上市未成功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