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鑫华科技: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需说明控制权是否清晰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合肥国材叁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建材新材料基金合计持股25.55%,第二大股东集成电路基金持股20.62%,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30%的股东;单一股东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单一股东提名董事不足以控制董事会,也无法单方面决定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决策。最近两年内,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