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航天: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安排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并是否充分披露对中小股东表决权及公司治理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本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A类股份及普通B类股份组成。张昌武及其控制的星瀚信息、翊航管理、丝路航通、启宇航科持有A类股份,每股A类股份享有10票表决权,每股B类股份享有1票表决权。发行前A类股份合计83,441,268股,持股比例23.1781%,对应表决权比例75.1066%;假设本次发行4,010万股,发行后A类股份对应持股比例20.8551%,对应表决权比例72.4901%。公司披露股东会就章程修改、改变A类股份表决权数量、聘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等事项表决时,A类股份与B类股份均为一股一票;A类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并设置转换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