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航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离职员工张龙就曾获授受限股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昌武存在诉讼争议;发行人已起诉请求确认《受限股授予协议》终止并要求返还抵销后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尚未一审判决。针对部分受限股代持解除情况,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30日二审判决张龙与张昌武之间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并驳回张龙要求返还股权的诉讼请求,张昌武已申请再审。实际控制人还涉及颐尚中心可转债投资相关诉讼:此前法院已判决相关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终止并判决发行人支付损失2,041,405元;颐尚中心另案要求张昌武转让其2018年12月31日持有的发行人5%股权,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颐尚中心已上诉,尚未开庭。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披露口径下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