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石创芯: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国有股东标识及湖北锐吉受让股份涉及的股权代持还原事项,需关注新增股东入股原因、定价公允性、股份权属清晰及锁定承诺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申报前12个月内,发行人通过增资扩股新增两江开投、两江基金,通过股份转让新增天府基金、湖北锐吉。两江开投、两江基金入股价格为15.6867元/股,天府基金受让价格为14.9023元/股,湖北锐吉受让南京招银所持6.3748万股,价格为15.6867元/股。湖北锐吉入股原因主要系招银国际员工跟投平台南京招银合伙人层面存在未显名投资者,实际跟投锐石创芯项目的5名时任员工共同设立湖北锐吉,专门受让南京招银持有的锐石创芯股份,属于股权代持还原,不存在利益输送,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披露两江开投及福田产投国有股东账户标识为SS,深创投账户标识为CS。
